来源:富皇美运 日期:2022-11-29 14:05:32 浏览次数:1553
【集装箱设备交接单(EIR)是什么意思?】
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Interchange Receipt,简称EIR),顾名思义是设备(集装箱)交接的时候用,主要用在堆场(CY)提吉柜和还重柜。再学术一点,就是集装箱所有人或租用人委托集装箱装卸区、中转站或内陆站与货方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之间交接集装箱及承运设备的凭证。
总之,EIR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货方(车队代表货方),据以向区、站领取或送还重箱或空箱。EIR是各方交接设备(集装箱)的书面凭证。
集装箱拖车司机一定对设备交接单(EIR)很熟悉,因为每个柜子都有一份《设备交接单》(一式多联),集装箱拖车司机要拿着这份设备交接单进行集装箱的出场、进场等交接工作。
这份设备交接单从哪里来的?拖车公司拿着船公司或货代提供的提箱单/装箱单(S/O)去放单处打单,就拿到一份设备交接单。也有的是车队拿着S/O直接去堆场打印。根据码头规定,可能每个码头不同。
司机凭设备交接单提取空箱、出场站、去装货(产装或内装)。再凭这份交接单进场、还重柜。所有交接都是以EIR为依据进行操作,所以叫设备交接单。
设备交接单(EIR)第一张背面印有交接使用条款,主要内容是集装箱及设备在货方使用期中,产生的费用以及遇有设备及所装货物发生损坏、灭失的责任划分,及对第三者发生损害赔偿的承担。设备交接一般在区、站大门口办理。
设备交接单上的内容包括:用箱人名称和地址,进出堆场时间,集装箱箱号和封条号,空箱还是重箱,订舱号,船名航次,集装箱或其他设备是否完好的说明等。
【开舱、截关、截重、截单分别是什么意思?】
一、开舱和开舱时间如何理解?
开舱,就是可以提取空箱或还重箱。开舱时间,就是可以提取空箱或还重箱的时间。开舱时间是正常收货时间(Cargo Receiving Date),通常只有在开舱后船公司才不收取码头堆存费,开舱前一般不给打单和提吉,不过你愿意出费用的话,也可以提前给你打单放柜。
船公司在提箱单(S/O)上一般都会注明开舱时间——通常是截关当天(含截关日)住前推7天为开舱时间。如12月10日开舱,12月17日截关。
如果想在开舱前提柜、做柜或还柜,经申请船公司一般也会批准,不过很可能有额外的用箱费——船公司一般为出口商提供5-7天的免费用箱期。开舱后提箱,一般不会超过免费用箱期。
开舱时间和免费用箱期,每个船公司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以船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截关和截放行条又是什么?
截关又称截放行条(Customs Release Vouch/Slip Cut Off)——在这个时间前你的柜必须完成清关,并将海关放行条提交。一般在ETD前1-2天截关。比如ETD是12月10日2:00,那么截关时间很可能是12月8日17:00。
三、截重又是什么?
截重,英文叫CY Closing(堆场“关门”)——在此时间后码头不再接受重柜。截重就是截重箱的意思,也就是所谓的最晚进港(集港)时间。这里的重箱代表已装货的箱子。
有的船公司截关和截重有Late Come,有的没有。如果申请Late Come,通常也会有费用,就是Late Come费。最好在S/O上指定的时间完成清关和还重柜。
四、截单又是什么?
截单,就是截提单,截文件时间,也就是截提单样本的时间,晚于这个时间提交提单样本就会产生改单费。
综上所述,开舱、截重、截关、截单和ETD,这5者的时间关系大概是这样的:
预计开舱时间:2017-12-23 00:00(比截重时间早7天)
预计截单时间:2017-12-28 13:00(截提单样本通常比截关和截重早两天)
预计截重时间:2017-12-30 12:00(截重和截关时间通常是差不多的)
预计截关时间:2017-12-30 17:00(截关和截重一般比ETD早1-2天)
预计开航时间(ETD):2018-01-01 02:00
对了,开舱和开仓是一个意思吗?一样的。准确说,应该是开舱才对。但是在实际中,舱和仓不分了。开舱,开仓,都行。
【VGM新规(提交责任人、计算公式、允许偏差、风险等)一文详解】
一、什么是VGM新规?
VGM是Verified Gross Mass的简称,中文名称叫“核实的集装箱总重”。俗称“集装箱称重新规”或“VGM新规”。
根据新规规定,从2016年7月1 日起,除非提单上的托运人向海运承运人且/或码头代表提供集装箱重量(即提供VGM),否则此集装箱将被禁止装运。
新规定明确表示:
1)托运人负责提供集装箱重量。
2)有两种获准的称重方式(计算公式)来断定集装箱重量。
3)码头操作者有义务确保经过核实重量的集装箱才能登船。
对于托运方来说,尽管外贸提单上已有集装箱的毛重标注,但仍需提交实际箱重(VGM)数据,否则船公司将拒绝装船。
二、为什么要核实集装箱的总重量?
1)为了增加海上安全,提升海上安全运输系数。
2)为了减少因为不实的集装箱重量造成不合理配载,进而引起的岸上、海上人员伤亡,货物灭失的风险。
三、谁负责提交VGM信息?
1)托运人(提单上的发货人)是负责称重并提供VGM给承运人的一方。
2)托运人可以授权第三方( 比如操作货代或订舱代理) 以托运人的名义提交VGM。
四、谁来核实VGM数据?
1)提供准确的VGM是托运人的责任和义务。
2)船公司和码头不会去核实VGM数据准确性。
3)各港口海事管局有权对VGM进行抽查。
五、SOLAS公约提供了哪两种称重方式?
1)整体称重法
货物装箱和箱门关封后,托运人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 比如港口码头或地磅计量单位) 使用经过计量监督部门认证的设备对集装箱进行整体称重。
具体来说,装载有集装箱的拖车整体过磅,取得的总重量减去拖车头、车架以及油箱汽油或柴油的重量,得出的结果就是所需的VGM重量。
计算公式:
VGM 重量 = 装载有集装箱拖车总重量 - 拖车头、车架以及油箱汽油或柴油的重量。
2)累加计算法
第一,计算货物的重量;
第二,计算包装(托盘、衬垫和其他填充与系固材料)的重量;
第三,将货物重量、包装重量和集装箱的皮重相加。
计算公式:
VGM 重量 = 货物的重量 + 包装材料比如托盘、衬垫和其他填充与系固材料等加总的重量 + 集装箱的皮重。
六、VGM允许的偏差范围是多少?
VGM重量不得超过+-5%,或1吨。两者取其小者。
例1:当一个实际重量为42吨的货柜,申报的VGM重量为40吨,虽然偏差有2吨(超过1吨),但因其百分比为(42-40)/42=4.76%。在偏差2吨和偏差4.76% 两个数值前取其小者,即4.76%,所以仍然在可接受范围内,这样是没问题的。
例1:当一个实际重量为10吨的货柜,申报的VGM重量为9.2吨,虽然其百分比为(10-9.2)/10=8%(已经超过+-5%)。但因其偏差没有超过1吨,在偏差0.8吨和偏差8%两个数值前取其小者,即0.8吨,所以仍然在可接受范围内,这样是没问题的。